天津道路交通护栏的设计和作用
天津道路交通护栏的设置应根据地势、路侧风险程度、事端发作的概率等要素归纳考虑。以正告、诱导为主的方法改进路途安全环境,在发作过车辆冲出路外交通事端的路段,尤其是多次发作该类事端的路段,应根据事端记载、路侧风险程度设置恰当的交通护栏。在急弯或连续急弯,特别是连续下坡路段,临水、临崖,应设置护栏;也可设置警示桩、设置诱导标志、正告标志、路面标线等主动引导办法。
为诱导驾驶人员的视线,确保行车安全,在需要的路段上,可采用标志来标明公路边际,在视线欠好的急弯和交叉处,设置标志、反光镜或分道行进等,警示驾驶员要注意护栏的存在和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等,然后到达预防交通事端的发作。
为使夜间交通畅通和确保行车安全,应设置反光标志和反光安全设备,在运送繁忙和重要的路段要有照明,在交叉道口、人行横道等处可采用局部照明。
在有施工作业、落石、塌方等风险路段,应设置路途护栏;在公路有障碍物的路段,应设置交通标志。
设置交通护栏安全设备,天津道路交通护栏是为了确保车辆与行人的安全和充分发挥公路的作用。可是交通护栏不是万能的,仍是需要人们自觉遵守路途安全法规,交通护栏不仅仅是对路途的简略阻隔,更关键的意图在于对人流、车流量明示与传递交通信息,建立一种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使到路交通到达安全的保障。
